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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詐欺案只判1年以下! 沈長聲吸金千億僅7年還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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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頻傳。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近年詐騙案件盛傳,除了馬國與肯亞詐騙案外,南寧詐騙案也備受關注,只不過法律是否真的還給家屬們公道?根據台灣刑法, 一般詐欺罪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殊的能處以7年以下,雖然有律師說最重能加到30年,不過根據今年(2016)2月的資料, 90%詐騙案件,都只有輕判1年以下。
▼電信詐騙最常見。
近年詐騙案件多,不過真的被重刑的又有多少呢?律師呂秋遠表示,「在一罪一罰狀況,這些人會查獲20至30件,判下來也可能是20至30年有期徒刑。」不過根據司法院資料,今年2月詐欺案有547名被告,其中467人有罪,不過一年以下刑期的就有303人,被判1至5年的只有56人,等於90%的人都被輕判。
退休法官莊秀銘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提到,「我也覺得是輕判啊,但1年以上7年以下,你總是要分啊,首腦判7年,車手不可能也判7年。」不過從過去判決來看,當初鴻源案沈長聲吸金千億,判7年服刑3年就假釋,最重的只有電信詐騙的陳本檢一審30年,但二審變18年4個月,但這些被害人一生積蓄就這樣沒了,判決結果很難信服,只能期待修法加重刑責。
原文網址: 90%詐欺案只判1年以下! 沈長聲吸金千億僅7年還假釋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25/686498.htm#ixzz46wTpOB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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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租屋詐騙,多釣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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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報作者李筱雯 | 民報 – 2016年4月22日 下午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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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租屋詐騙,多釣外國人
最近台灣一連串關於電信詐騙集團的討論,甚至涉及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問題。政府首長與相關單位應該是想辦法徹底解決問題,而不是輕浮地講風涼話,拌嘴吵架,模糊焦點,變成一場政治爛帳。但這種跨國詐騙集團,犯罪手法五花八門,不是台灣專屬。在不同國家、不同城市,甚至還發展出「在地化」的特色。
例如在倫敦,因為住屋短缺、租金昂貴,外國人又多,租屋詐騙成為這十幾年來,快速興起的新興詐騙行業。很不幸地,數年前我認識的一位中國朋友,人在廣州,也曾上當。或許因為這種騙錢手法太容易了,直到今年,租屋詐欺案還是很猖獗,受騙案件數居高不下,而且受害者多數是外國人。不過,英國警方也設置全國詐騙與電腦犯罪報案中心網站Action Fraud,一方面揭露各種詐騙手段,另一方面也方便受害者求助或報案。
租屋詐騙的手法聽起來很簡單:把房屋出租訊息張貼上網,還特別選擇裝潢漂亮的公寓,而且地點熱門,交通便利,租金卻很便宜——當然這一切都是假的。不過大部分外國人並不知情,會以為運氣好,遇到貴人。當你與張貼廣告者聯絡後,假房東會說,他現在人在海外度假,不在英國,沒辦法讓你看屋,不過可以為你保留房子。但因為想租的人很多,為了讓他相信你真的有誠意要租房子,請你利用在英國很普遍的West Union轉帳。但你不必把錢給他,而是寄錢給他信任的一位好朋友,在倫敦幫他收錢。你只須在轉帳後,把單據寄給他看,證明你確實有錢,租得起他的公寓即可。
然而,當你把錢匯出去,並把單據掃描和e-mail給他之後,錢就瞬間不見了。假房東只須拿單據,就可在West Union的任何分支據點立刻把錢劫走,然後人就此消失,不再回覆任何郵件——這就是我的朋友受騙的經過,被騙走一千英鎊。她很生氣,想用釣魚方式,找到類似公寓佯稱要租屋,對方用一樣的方式回覆她。想報警抓人?抱歉,很多騙子的IP地址,被發現都是從奈及利亞發信或發話。
根據統計,在英格蘭與威爾斯的租屋詐騙案件,從2014年的2,216件,上升到2015年的3,193件。而且BBC今年1月製作了一則專題,記者調查發現,這些騙子的花招又進步了。記者發現網路上疑似一租屋詐騙公寓,張貼在公寓分租網站Easy Room Mate。這是位於肯辛頓區的公寓,月租只要700英鎊,遠低於當地行情。房仲業者說,700英鎊在當地連一個小車庫都租不到,更別說公寓了。然而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廣告上的公寓,已經住滿了,根本沒有房子出租。
接著,記者跟假房東聯絡。假房東一直試圖說服記者匯1,400英鎊押金到Coventry Building Society的一個帳戶,以保留該公寓。為了取信記者,假房東甚至掃描合約和一位德國女性的護照郵寄給他,但這護照很快被發現是已掛失的護照。當記者揭穿假房東時,她立刻掛斷電話;而且從發話地點查出,假房東在英國,根本不是德國人。
另一個假房東也是試圖說服記者,匯1,500英鎊押金到Halifax的一個帳戶,並聲稱他人在英國。但BBC記者發現,這間公寓早就住滿了義大利學生;而且從發話的IP位址顯示,假房東人在奈及利亞。
有一位受害的外國學生,住在倫敦郊外一個小房間,向記者坦承,他沒有看過房子,只因為廣告上一間位於西倫敦的公寓租金很便宜,就把押金匯過去,損失了600英鎊,非常沮喪。而Action Fraud這個防詐騙網站就是要遏止假房東、假租屋廣告,只是在網站設立之前,已經有很多外國學生受害了。
租屋網站Easy Room Mate也積極主動過濾可疑廣告。不過網站主管說,詐騙集團經驗老到,手法日趨複雜,而且反應迅速,有時防不勝防。為此,他們也成立一反詐騙小組,專門對付這些租屋詐騙案。其實,不只是Easy Room Mate,其他網站如Gumtree、Air BnB以及Spare Room也都有租屋詐騙者出沒。
回想起多年前那位朋友被騙時,到警局報案。警察認為這是West Union的問題,「請你去問清楚誰把錢領走?」朋友到West Union去問,對方又說錢不是在他們店裡被領走的,跟他們無關,要她去報警。兩造互推皮球,反正倒楣的是外國人。因為租屋詐騙案實在愈來愈嚴重,終於有Action Fraud的成立與警告,並有專責單位處理這些詐騙案。總之,這種跨國詐騙、網路詐騙、電信詐騙,推陳出新,花樣百出,重點是如何有效地反詐騙。政府相關單位首長耍嘴皮子,推卸責任,於事無補。兩岸合打詐騙奏效 恐因政治受阻
中時電子報作者特約記者鄭光隆╱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4月24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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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特約記者鄭光隆╱高雄報導】
手法不斷翻新的詐騙集團再度失手,並查獲非洲烏干達也是跨國犯罪另一據點,這一切曾是兩岸警方合作打擊犯罪的成效,但警界人士不禁搖頭感嘆,落網的嫌犯兩岸都有,看來犯罪集團早就統一,讓人擔心因政治問題,阻斷兩岸警方合作打擊犯罪的成效。
詐騙集團利用電信詐騙,十多年前在2G年代,大多是以預付卡方式詐騙,進入4G年代,一台電腦加上4G包,透過4G網卡、衛星電話,就可以不斷的轉換基地台,詐騙的手法從原先利用人們的貪念到利用人們的善良,不斷翻新。
兩個月前大陸方面突然全面封鎖台灣使用銀聯卡,台商、陸生中槍領不到錢,很明顯是因為已經拿到相關線索,提領不到錢的善良百姓當然會打電話反映,不敢打電話反映的,極可能就是罪嫌,因為這項舉動,讓大陸順利掌握罪嫌的動作。
早年台灣發生詐騙案件多如牛毛,警方以反向方式追蹤,從被害人接收的詐騙電話一路往上追查,發現同一處有大量發話的地方,極可能就是詐騙集團的基地,詐騙集團轉移陣地到大陸,兩岸警方合作經驗分享,終於使得詐騙集團在大陸無立錐之地,只能轉往第三地如烏干達、肯亞等國。
在台灣不少詐騙案件,受害者一生積蓄轉眼化為烏有,有的得了憂鬱症,嚴重的甚至輕生,不少民眾得知詐騙集團落網後都說,應該送大陸去受審判重一點(最重無期徒刑),在台灣判的太輕了(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有的關不到一半就放出來了,根本就是「進監深造」。
高雄警方表示,詐騙集團在烏干達、肯亞落網,絕非是偶發事件,至少布線追蹤半年以上,說是政治因素有點勉強。台灣對於詐騙集團的帳戶採取凍結方式,使得車手很難將錢領到,兩岸因觀光交流,大陸銀聯卡可在台直接透過ATM提款機提領,因此詐騙集團在大陸詐騙的不法所得,由台灣的共犯持大陸銀聯卡直接提領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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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121億100萬交保 綠委控法務部縱放主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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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余宛如陪同受害者舉行 「120億詐騙案3千人受害 法務部縱放主嫌」記者會, 痛批法務部瀆職縱放嫌犯,讓被害人求償無門。(記者陳志曲攝)
2016-04-24 12:54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近來多起海外詐騙案,讓台灣背上詐騙王國惡名,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今天與十多名受害民眾召開記者會,余宛如指出,多年前有犯罪集團以未上市股票吸金新台幣121億餘元,但地檢署檢察官卻讓前科累累的主嫌曾昭榮以100萬元交保,之後就棄保潛逃,被害人求償無門,法務部瀆職縱放嫌犯。
余宛如上午陪同10多名受害民眾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余宛如表示,主嫌曾昭榮組成的犯罪集團,在2011至2014年間以寶德公司、雙盈公司名義,對外宣稱有特殊管道可以向券商提前「圈購」如「誠品生活」、「和旺」、「台灣大車隊」等未上市股票,並誘以保障固定獲利(年利率約40%至60%不等,最高可達368.69%),3年半總計吸金121億6405萬元,被害人高達3千人次。
余宛如說,好不容易把吸金前科累累的主嫌曾昭榮逮捕入獄,但是地檢署檢察官竟然讓主嫌曾昭榮在103年2月24日以100萬元交保,曾昭榮不久就棄保潛逃,所得贓款早已匯出海外,檢察官無能取回,被害人求償無門,法務部這是瀆職縱放嫌犯。
79歲的老榮民鄭伯伯也說,涉案金額跟交保金完全不成比例,這難道沒有桌下交易的可能嗎?
余宛如說,該集團騙來的資金並沒有拿去圈購股票,部分拿來作為業務獎金,有些甚至拿去澳門賭博,這很顯然是蓄意詐騙,但檢察官卻引用銀行法偵辦,根據檢調知情人員透露,這是檢調人員偷懶的緣故,因為若用「詐欺案」來起訴,就必須算清楚被詐欺的人數、金額,但本案被害人高達3千人,清算工程浩大,所以才會引用銀行法29條和29-1條來辦案。但引用銀行法結果,會使得被害人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程序遭到駁回。
被害人廖先生說,這些吸金的業務很多都是被害者認識的人,有一名李姓業務從啟聰學校退休後,招募了學校老師共兩億多元,很多老師退休金被騙光。如果政府沒辦法幫他們把錢要回來,法律又保護這些詐騙集團,那乾脆請對岸來管理好了!
出席記者會的金管會銀行局專委王允中回應,本案屬於不特定多數人投資、約定相當報酬,以違反《銀行法》論,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是重罪。
被害人鄭伯伯擔憂,在一審中,法官就曾告訴他們,以往有判例,詐騙金額全被沒收繳入國庫,他們都很擔心拿不回錢,且被查扣的金額只有4億多元,被詐騙金額卻達120多億,根本就不夠還。王允中回應,如果最後以銀行法判決定讞,法官沒有沒收,贓款就會發還給被害人,只是返還的程序和訴訟程序可能會跑比較久。兩岸合打詐騙奏效 恐因政治受阻
中時電子報作者特約記者鄭光隆╱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4月24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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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特約記者鄭光隆╱高雄報導】
手法不斷翻新的詐騙集團再度失手,並查獲非洲烏干達也是跨國犯罪另一據點,這一切曾是兩岸警方合作打擊犯罪的成效,但警界人士不禁搖頭感嘆,落網的嫌犯兩岸都有,看來犯罪集團早就統一,讓人擔心因政治問題,阻斷兩岸警方合作打擊犯罪的成效。
詐騙集團利用電信詐騙,十多年前在2G年代,大多是以預付卡方式詐騙,進入4G年代,一台電腦加上4G包,透過4G網卡、衛星電話,就可以不斷的轉換基地台,詐騙的手法從原先利用人們的貪念到利用人們的善良,不斷翻新。
兩個月前大陸方面突然全面封鎖台灣使用銀聯卡,台商、陸生中槍領不到錢,很明顯是因為已經拿到相關線索,提領不到錢的善良百姓當然會打電話反映,不敢打電話反映的,極可能就是罪嫌,因為這項舉動,讓大陸順利掌握罪嫌的動作。
早年台灣發生詐騙案件多如牛毛,警方以反向方式追蹤,從被害人接收的詐騙電話一路往上追查,發現同一處有大量發話的地方,極可能就是詐騙集團的基地,詐騙集團轉移陣地到大陸,兩岸警方合作經驗分享,終於使得詐騙集團在大陸無立錐之地,只能轉往第三地如烏干達、肯亞等國。
在台灣不少詐騙案件,受害者一生積蓄轉眼化為烏有,有的得了憂鬱症,嚴重的甚至輕生,不少民眾得知詐騙集團落網後都說,應該送大陸去受審判重一點(最重無期徒刑),在台灣判的太輕了(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有的關不到一半就放出來了,根本就是「進監深造」。
高雄警方表示,詐騙集團在烏干達、肯亞落網,絕非是偶發事件,至少布線追蹤半年以上,說是政治因素有點勉強。台灣對於詐騙集團的帳戶採取凍結方式,使得車手很難將錢領到,兩岸因觀光交流,大陸銀聯卡可在台直接透過ATM提款機提領,因此詐騙集團在大陸詐騙的不法所得,由台灣的共犯持大陸銀聯卡直接提領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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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121億100萬交保 綠委控法務部縱放主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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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4 12:54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近來多起海外詐騙案,讓台灣背上詐騙王國惡名,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今天與十多名受害民眾召開記者會,余宛如指出,多年前有犯罪集團以未上市股票吸金新台幣121億餘元,但地檢署檢察官卻讓前科累累的主嫌曾昭榮以100萬元交保,之後就棄保潛逃,被害人求償無門,法務部瀆職縱放嫌犯。
余宛如上午陪同10多名受害民眾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余宛如表示,主嫌曾昭榮組成的犯罪集團,在2011至2014年間以寶德公司、雙盈公司名義,對外宣稱有特殊管道可以向券商提前「圈購」如「誠品生活」、「和旺」、「台灣大車隊」等未上市股票,並誘以保障固定獲利(年利率約40%至60%不等,最高可達368.69%),3年半總計吸金121億6405萬元,被害人高達3千人次。
余宛如說,好不容易把吸金前科累累的主嫌曾昭榮逮捕入獄,但是地檢署檢察官竟然讓主嫌曾昭榮在103年2月24日以100萬元交保,曾昭榮不久就棄保潛逃,所得贓款早已匯出海外,檢察官無能取回,被害人求償無門,法務部這是瀆職縱放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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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宛如說,該集團騙來的資金並沒有拿去圈購股票,部分拿來作為業務獎金,有些甚至拿去澳門賭博,這很顯然是蓄意詐騙,但檢察官卻引用銀行法偵辦,根據檢調知情人員透露,這是檢調人員偷懶的緣故,因為若用「詐欺案」來起訴,就必須算清楚被詐欺的人數、金額,但本案被害人高達3千人,清算工程浩大,所以才會引用銀行法29條和29-1條來辦案。但引用銀行法結果,會使得被害人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程序遭到駁回。
被害人廖先生說,這些吸金的業務很多都是被害者認識的人,有一名李姓業務從啟聰學校退休後,招募了學校老師共兩億多元,很多老師退休金被騙光。如果政府沒辦法幫他們把錢要回來,法律又保護這些詐騙集團,那乾脆請對岸來管理好了!
出席記者會的金管會銀行局專委王允中回應,本案屬於不特定多數人投資、約定相當報酬,以違反《銀行法》論,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是重罪。
被害人鄭伯伯擔憂,在一審中,法官就曾告訴他們,以往有判例,詐騙金額全被沒收繳入國庫,他們都很擔心拿不回錢,且被查扣的金額只有4億多元,被詐騙金額卻達120多億,根本就不夠還。王允中回應,如果最後以銀行法判決定讞,法官沒有沒收,贓款就會發還給被害人,只是返還的程序和訴訟程序可能會跑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