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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保範圍再擴大 利變型年金險線上保
卡優新聞網作者張家嘯 | 卡優新聞網 – 2016年5月17日 上午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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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保範圍再擴大 利變型年金險線上保觀賞相片
網路投保範圍再擴大 利變型年金險線上保
網路投保範圍越來越廣泛。繼旅平險、意外險,定期壽險後,金管會再同意國內保險業者,可申請線上投保利變型年金險、養老險等商品,而中國人壽為首家獲准,率先推出網路投保利變型年金險,鎖定小資族,保費最低僅須1萬元。
根據統計,金管會前(103)年底開放保險業開辦網路投保業務後,截至到今(105)年2月底,產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成績約22.7萬件,保費收入2.6億元,主要是汽機車險及旅行綜合險;壽險業約2.8萬件,保費收入1,400萬元,主要是旅行平安險。
金管會指出,此項政策開放初期,主要先提供複雜度較低的商品,隨著民眾、業者逐漸熟悉後,現在網路投保算是進入「第4階段」,也就是可以承作像是利變型年金險、養老險等。
據瞭解,中國人壽推出的網路投保利變型年金險,是專門為「網友」設計,雖然採躉繳制,但投保門檻低,最低僅須1萬元,不像一般市面的利變型年金險,保費高達10萬元以上,明顯較親民。
中國人壽認為,這張保單未來投保作業,將因為網路而打破時間、空間限制,讓購買保單跟網購一樣簡便,同時也提供保單貸款,資金面更加多樣化。民眾投保時,保費是透過「銀行帳戶」扣款,因此線上投保過程,須鍵入銀行帳戶及相關身分驗證,等收到一組動態密碼後,就能完成投保,之後再有簡訊、Email告知。
另外,金管會日前也同意,錠嵂保經能試行辦理網路投保業務,為國內第一家核准經營網路投保業務的保險經紀人公司。金管會強調,因應數位化浪潮商機,只要在網路安全無疑之下,將持續鼓勵業者積極將業務導向金融科技端。
??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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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要報稅 這5類國稅局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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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 – 2016年5月18日 下午4:00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8日電)國稅局今年首度展開網路交易專案查核,將針對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未辦營業登記、未依實際銷售額核實繳交營業稅、購買國外勞務未申報營業稅,以及跨境電商等5大類型加強查核。
隨著網際網路興起,網路交易日益盛行,加上營運成本低,越來越多人在拍賣網站或社群媒體上經營網拍,建立事業第二春,但卻忽略要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另外,跨境電子商務盛行,許多境外電商進軍台灣提供勞務服務,卻也因在台灣未設有實際營運處所,賺了台灣人的錢卻沒有繳稅。
對此,國稅局表示,為避免稅基侵蝕,維護租稅公平,今年已將網路交易列為專案查核項目,將針對轄區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進行加強查核,主要可分為5大類:
1. 營業人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或開立統一發票(含透過電子支付機構交易)並申報繳納營業稅。
2. 應辦理營業登記而未辦理,卻擅自營業。
3. 經核定為查定課徵營業稅的營業人未依實際銷售額核實課徵營業稅,或是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但未依法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4. 購買國外勞務,但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5. 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經營網路平台或數位商店,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固定營業場所,有無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取得進項憑證及開立統一發票,申報繳納營業稅。
國稅局補充說明,網路賣家在拍賣或購物平台販賣商品,或是透過臉書、LINE等社群網路或通訊軟體揪團販售商品,每月銷售額達到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者為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則必須辦理營業登記,並按查定課徵營業稅率1%繳納營業稅。若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則應開立統一發票,並繳納5%營業稅。1050518
網路事業若賣 雅虎女CEO大撈17億遣散費
時間:2016-04-30 19:39 新聞引據:中央社
網路事業若賣 雅虎女CEO大撈17億遣散費
網路事業若賣 雅虎女CEO大撈17億遣散費
雅虎執行長梅爾(Marissa Mayer)(資料照片/CNA)
網路公司雅虎(Yahoo)如果賣出網路業務,執行長梅爾(Marissa Mayer)可能獲得高達5,500萬美元(約17億台幣)的遣散費。
美聯社報導,這項29日在例行文件中揭露的支出,涵蓋現金、股票報酬和其他津貼。梅爾若在雅虎售出網路事業一年內被迫辭去執行長,將可獲得上述好處。雅虎董事會仍在評估併購提議,但多數投資人認為,雅虎將決定出售品牌及網路事業,包括受歡迎的email服務與運動和財經網站。
前谷歌(Google)主管梅爾近4年來未能翻轉雅虎,在她掌舵下反倒讓雅虎長久以來的頹勢加深,她的薪資因此成了投資人痛罵的議題。
嚴批梅爾領導才能的雅虎股東、避險基金Spring Owl Asset Management負責人傑克森(Eric Jackson)表示:「我不認為這個管理團隊做了什麼事,而該獲得鉅額款項。」
「包裝費」年花500萬 網路紅人吸鈔不簡單
2016-05-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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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時代素人隨時可以變紅人,中國大陸最近就出現不少所謂的網紅孵化公司, 專門找微博有30萬粉絲以上的網路紅人,而且還要清新無緋聞,然後加以包裝打造,利用大數據分析粉絲特性,方便作業配推廣商品,不過網路紅人因為包裝費用龐大,一年得需要台幣500萬,如果三個月賺不到錢,許多公司就會放棄培養了。
型男網路約砲百人 專家:勿與網友單獨見面
風向新聞作者Kairos | 風向新聞 – 2016年5月19日 下午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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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世代交友工具多,人與人的情感交流更速食,年輕人之間甚至興起網路約砲的風氣。然而網路上的交友若是來自陌生人的邀約,風險很高,也容易衍生各式問題包括危險性行為、金錢糾紛甚至殺人傷害等社會事件。
台灣男藝人網路約砲不戴套
日前台灣與中國分別爆出男女在網路上約砲產生的社會事件,其一是台灣演藝圈男藝人余孫生(Soon),每每藉由臉書個資公開易取得的特性,化身裝熟魔人,向目標獵物私訊搭訕,先假裝認識,後演出認錯人劇碼,接著隱瞞已有女友的身分進行互動,再下一步就是約見面發生性行為。
據媒體報導,與其發生性關係的女子傳將近上百人,余孫生又有不戴套的習慣,疑似導致女網友懷孕才被爆料。余孫生的危險性行為,以及女友發文護航說"一個巴掌真的拍不響"的言論,引發網友抨擊留言,「替你和你男友的爸媽感到可悲…怎麼生出你們這樣的小孩來…行為舉止偏差…觀念大錯特錯…」。
余姓男藝人後來發文道歉,強調自己只是個熱愛表演的普通人,「但是身為半個公眾人物,我就不應該有如此的行為,在此跟大家道歉。」但如此不當的行為已經自毀星路,所屬經紀公司將跟余孫生解約並不排除提告。
網路約砲殺人劫財還落跑
而無獨有偶的,同時間中國河北發生一名待嫁女子小芳,在籌劃婚禮期間,與王姓男網友約在廢墟見面。雙方發生性關係後,王男欲搶奪財物,小芳激烈反抗,最後卻遭掐死。
警方調查後,王男坦承自武警部隊離職後沉迷網咖,透過聊天軟體認識小芳,沒聊幾次就相約在廢墟見面發生性關係。但在搶劫其財物時遭遇抵抗,才失手殺人。
由此可見網路交友風險高,不明瞭陌生人真正的企圖就約見面,代價可能是小命一條。
保持交友界線為首要
有網友建議網路交友最好保留對話紀錄,無論是臉書、LINE還是SKYPE,一旦發生強暴或偷竊等犯罪行為,才有辦法提供線索供檢警辦案,證明你們的關係。也有網友表示社會風氣過度開放,奉勸年輕人,不要恣意從網路上約砲、隨意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不去冒險就不會發生危險。
(1) 網路匿名性高 : 無法得知網友資料正確與否,就算是交談很久的網友,還是陌生人。
(2) 勿洩個資 : 不輕易洩漏自己或家人的資料,包括姓名、照片、 地址、電話號碼、就讀學校、信用卡號碼及帳號密碼等。
(3) 勿單獨見面 : 不清楚網友來歷時,絕對不要與對方相約單獨見面。如要相約見面,請找家長或可信任的朋友陪伴,並告訴親朋好友你們的聚會地點、對方姓名,並留下連絡手機電話,隨時保持聯繫。
(4) 注意場所安全 : 見面應約在熱鬧或自己熟悉的公共場所,以大眾交通工具(公車、捷運)可以到達的地方為主。絕不搭乘網友的交通工具,避免使自己的行動受限制。
(5) 謹慎小心 : 見面後應仔細觀察對方的言行舉止,過濾網友人選,且不要輕易降低自己的警戒心。
(6) 言行保守 : 與網友見面需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被誤以為自己是隨便的人。
(7) 提高警覺 : 自己的飲料與食物不要輕易離開自己的視線,避免被網友下藥。
資料來源:台灣展翅協會
網路交易須報稅 國稅局專案審查5大類
時間:2016-05-18 16:40 新聞引據:中央社
國稅局今年首度展開網路交易專案查核,將針對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未辦營業登記、未依實際銷售額核實繳交營業稅、購買國外勞務未申報營業稅,以及跨境電商等5大類型加強查核。
隨著網際網路興起,網路交易日益盛行,加上營運成本低,越來越多人在拍賣網站或社群媒體上經營網拍,建立事業第二春,但卻忽略要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國稅局表示,為避免稅基侵蝕,維護租稅公平,今年已將網路交易列為專案查核項目,將針對轄區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進行加強查核,主要可分為5大類,包括營業人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或開立統一發票(含透過電子支付機構交易)並申報繳納營業稅。還有應辦理營業登記而未辦理,卻擅自營業。
此外,經核定為查定課徵營業稅的營業人未依實際銷售額核實課徵營業稅,或是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但未依法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以及購買國外勞務,但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最後一項是,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經營網路平台或數位商店,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固定營業場所,有無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取得進項憑證及開立統一發票,申報繳納營業稅。
國稅局補充說明,網路賣家在拍賣或購物平台販賣商品,或是透過臉書、LINE等社群網路或通訊軟體揪團販售商品,每月銷售額達到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者為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則必須辦理營業登記,並按查定課徵營業稅率1%繳納營業稅。若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則應開立統一發票,並繳納5%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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