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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保範圍再擴大 利變型年金險線上保
卡優新聞網作者張家嘯 | 卡優新聞網 – 2016年5月17日 上午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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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保範圍再擴大 利變型年金險線上保觀賞相片
網路投保範圍再擴大 利變型年金險線上保
網路投保範圍越來越廣泛。繼旅平險、意外險,定期壽險後,金管會再同意國內保險業者,可申請線上投保利變型年金險、養老險等商品,而中國人壽為首家獲准,率先推出網路投保利變型年金險,鎖定小資族,保費最低僅須1萬元。
根據統計,金管會前(103)年底開放保險業開辦網路投保業務後,截至到今(105)年2月底,產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成績約22.7萬件,保費收入2.6億元,主要是汽機車險及旅行綜合險;壽險業約2.8萬件,保費收入1,400萬元,主要是旅行平安險。
金管會指出,此項政策開放初期,主要先提供複雜度較低的商品,隨著民眾、業者逐漸熟悉後,現在網路投保算是進入「第4階段」,也就是可以承作像是利變型年金險、養老險等。
據瞭解,中國人壽推出的網路投保利變型年金險,是專門為「網友」設計,雖然採躉繳制,但投保門檻低,最低僅須1萬元,不像一般市面的利變型年金險,保費高達10萬元以上,明顯較親民。
中國人壽認為,這張保單未來投保作業,將因為網路而打破時間、空間限制,讓購買保單跟網購一樣簡便,同時也提供保單貸款,資金面更加多樣化。民眾投保時,保費是透過「銀行帳戶」扣款,因此線上投保過程,須鍵入銀行帳戶及相關身分驗證,等收到一組動態密碼後,就能完成投保,之後再有簡訊、Email告知。
另外,金管會日前也同意,錠嵂保經能試行辦理網路投保業務,為國內第一家核准經營網路投保業務的保險經紀人公司。金管會強調,因應數位化浪潮商機,只要在網路安全無疑之下,將持續鼓勵業者積極將業務導向金融科技端。
??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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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要報稅 這5類國稅局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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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 – 2016年5月18日 下午4:00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8日電)國稅局今年首度展開網路交易專案查核,將針對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未辦營業登記、未依實際銷售額核實繳交營業稅、購買國外勞務未申報營業稅,以及跨境電商等5大類型加強查核。
隨著網際網路興起,網路交易日益盛行,加上營運成本低,越來越多人在拍賣網站或社群媒體上經營網拍,建立事業第二春,但卻忽略要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另外,跨境電子商務盛行,許多境外電商進軍台灣提供勞務服務,卻也因在台灣未設有實際營運處所,賺了台灣人的錢卻沒有繳稅。
對此,國稅局表示,為避免稅基侵蝕,維護租稅公平,今年已將網路交易列為專案查核項目,將針對轄區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進行加強查核,主要可分為5大類:
1. 營業人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或開立統一發票(含透過電子支付機構交易)並申報繳納營業稅。
2. 應辦理營業登記而未辦理,卻擅自營業。
3. 經核定為查定課徵營業稅的營業人未依實際銷售額核實課徵營業稅,或是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但未依法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4. 購買國外勞務,但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5. 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經營網路平台或數位商店,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固定營業場所,有無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取得進項憑證及開立統一發票,申報繳納營業稅。
國稅局補充說明,網路賣家在拍賣或購物平台販賣商品,或是透過臉書、LINE等社群網路或通訊軟體揪團販售商品,每月銷售額達到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者為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則必須辦理營業登記,並按查定課徵營業稅率1%繳納營業稅。若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則應開立統一發票,並繳納5%營業稅。1050518
每日郵報想買雅虎 擴大網路帝國版圖
時間:2016-04-27 18:32 新聞引據:中央社
每日郵報想買雅虎 擴大網路帝國版圖
每日郵報想買雅虎 擴大網路帝國版圖
網路搜索引擎雅虎公司(Yahoo! Inc) (網路圖片)
擠進美國網路巨擘雅虎(Yahoo)最後潛在買家之一的英國「每日郵報」,靠著讓讀者忍不住要點閱的內容打造出網路帝國,現在希望透過雅虎的資源進一步讓自家網站成長。
法新社報導,這份小報的母公司「每日郵報與通用信託集團」(DMGT)本月證實,正在與有興趣者商談競標營運不佳的雅虎一事。
雖然DMGT自豪營收約18億英鎊(26億美元),仍少於雅虎的50億美元。
但專家受訪表示,這家英國媒體集團透過旗下入口網站「每日郵報」網站(MailOnline),巧妙地進軍網路世界,同時也讓每日郵報實體發行量維持在可觀的160萬份。
倫敦政經學院教授貝基特(Charlie Beckett)指出:「MailOnline和報紙多數地方都很不同」
「網站更多關於名人的事…大家不會上去找正經的資訊,他們上去看茶餘飯後的話題。」
線上內容通常與紙本不同,由另外的800人團隊產出。
貝基特表示,「這就像工廠,他們從眾多不同網站取材」,他另外指出,團隊人力年輕且動作迅速。
但即使網站去年創造近7,300萬英鎊收入,主要透過廣告,集團坦承這個可免費連上的網站仍未獲利,並表示要獲利必須達到1億英鎊大關。
來自Buzzfeed和Vice等其他網站的競爭十分激烈,這兩者證實在產製影片內容這個快速成長的領域非常成熟。
媒體顧問雷徹法里耶(Pascal Lechevallier)指出:「整合影音非常昂貴,但大家希望看到的越來越多,我們處在一種讓這個商業模式完全不穩定的競賽中。」
他說,MailOnline「肯定超越其他同業,但還是沒有完美的商業模式」。
成熟的網路持續回饋研究分析服務,而這可望有助於MailOnline成長,這可說明「每日郵報」集團收購雅虎的行動。
雅虎也吸收了網路新寵兒,像是微型部落格Tumblr和影像分享網Flickr,「每日郵報」集團可能希望充分利用兩者,導入更多流量到自家網站,同時仰賴雅虎的大量資產達到規模經濟。
網路售動物用藥 小心觸法
台灣新生報作者【記者何弘斌/高雄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6年5月12日 上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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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時有寵物業者或民眾被檢舉於網路刊登販售屬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條所稱動物用藥品範圍之商品,如「蚤不到」、「犬新寶」、「吉樂帶」等,且被檢舉人往往會推辭因網路平台業者及政府機關之疏失,未盡移除商品及告知義務責任,致其觸法云云。
動保處說明,動物用藥品非屬一般商品,其操作使用者,使用對象、用法、用量、販賣條件及使用應遵行事項等均須特別規定或紀錄,故一般民眾、寵物業者或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業者及獸醫診療機構業者,均不得於虛擬網路上進行販售動物用藥品,因此網路不能販售藥物,違反者會因「無照動物藥商」觸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被處以新台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另網路拍賣平台網頁亦有公告法令禁止限制規範說明,故拍賣者既已加入該網站從事網拍,就不能推諉不知。
動保處徐榮彬處長表示,寵物食品或用品內容成分含有藥品,即屬動物用藥品,應標示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字號,並呼籲高雄市相關動物用藥品業者應向動保處辦理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登記,始能販售動物用藥品,倘未取得許可證而擅自營業或於網路販售動物用藥物,將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查處。從募資結婚事件談網路行銷裡的「暗黑兵法」
作者陳哲儒 | 政事觀察站 – 2016年5月18日 下午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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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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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這幾天因為「募資結婚」的事件,掀起了網友們正反兩面的論戰,起因於一對女同性伴侶日前於募資平台公開募款為了要結婚,募資頁面上還提到「婚姻是為同性伴侶的夢魘。」
她們說明因為雙方父母反對婚事,不可能從父母身上得到協助,兩人為了籌備婚禮資金上有困難,強調同志議題始終被冷落於社會角落,因為多數人覺得與我無關,並提出她們結婚的行為還有更重要的意義,是為「相愛的二人互許承諾」、「鼓勵櫃子內的朋友勇敢走出來,讓陽光曬進櫃子」、「讓社會大眾重視同性婚姻議題。」募資平台上也詳列出「錢」究竟會用在什麼地方,包括攝影、喜餅、場地等,並允諾依捐贈多寡,捐贈者可以得到從喜餅不等,到她們即將要出版的書等等附屬品。
整篇募資聲明雖稱不上文情並貌,卻也成功掀起一波話題,我們先撇開這個議題本身有可能是募資平台或是其他有關的媒體操作的可能性,單純回到「募資結婚資金」這件事究竟有沒有問題。
簡單的來說,募資行為本身並沒有任何道德上的疑慮,它的概念非常簡單,就是某人提出一個構想,看看有沒有出資者願意買他這個構想,而出資者會得到什麼,端看募資者跟出資者之間怎麼約定。
不過,問題出在「結婚」這件事上,今天換成是異性伴侶用「結婚」當募資理由,難免會招來批評,因為結婚這件事,不是一定要花那麼多的錢。再者,利用「性別平權」等概念來做為號召本身,乍聽之下感覺有其理念存在,但仔細一想,性別平權或是同性婚姻這件事,或許會因為這個募資行為而得到重視,但對於性別平權的推動本身,並沒有辦法找出等價的量化指標,比方前幾年的「八輪滑板」成功募資,起碼出資者看得到商品,而性別平權是無法量化的。
此外,募資者本身,無論成功募資與否,都已經募及到了「人氣」,「人氣」也是一個無法量化的指標,但越多的人看見,就越增加了募資成功的可能性,一旦成功後,兩人再出版書籍,無形中,她們從單一的募資事件所滾動出來的效益就會再加乘,這就是現代網路行銷學裡的「暗黑兵法」,但不可否認的,這些曲折的可能性,會讓一般人看起來更加的覺得這種募資行為不單純。
總結來說,募資本身就是一項商業行為,賣商品、賣夢想,很多時候,人們都只是買一個故事。
而批評的網友,本身就是不會出資的人,就商業行為的角度來說,批評者都不是她們的受眾,但批評者們,助長了她們被她們的受眾見到的可能性。無論最後募資是否成功,不可否認的,這都是一個非常有效的行銷活動。反過來說,這就是網路世界的有趣之處,無論是支持或批評,都會造成引發輿論者的效益。在我看來,以後遇到類似的事,贊成的就推廣,您若看不順眼,記得忽略這個訊息就好,不是有人說「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嗎?
網路有人格權 玩遊戲罵「腦殘」有罪
聯合新聞網作者記者李承穎╱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5月15日 上午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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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男子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時,透過電腦配對與陌生玩家組隊,他認為對方技術差而輸了比賽,在聊天室中罵對方腦殘,被控公然侮辱;他辯稱「一個網路帳號不具有人的權利」,但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真實社會的延伸、網路化身的名譽權應受法律規範,判洪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
網友在網路遊戲中謾罵,遭控妨害名譽的案件屢見不鮮,但法官在判決書中詳細解釋「網路世界與真實世界的關係」相當罕見。
法界人士認為,早年司法界很少把「帳號」當成「人」,因此總是不起訴或無罪;士林地方法院這個判決對保障虛擬世界的名譽權下了很好的註解。
這宗網路糾紛發生在去年七月十二日,洪姓男子被控妨害名譽出庭時,辯稱直到開庭才知對方是彭姓男子,他認為建立帳號僅需卅秒,不需知道對方是男是女,就如一輛腳踏車不會有名譽,一個網路帳號根本不應獲得「身為人的權利」,不該受有人格的保護。
但法官指出,網路科技顛覆過往社會生活需透過真實見面才能往來,人可以透過網路下單買賣交易、傳遞訊息,顯然網路世界已非虛幻世界,「極端延伸了個人在新社會領域中扮演新角色的可能性」。
個人在網路以匿名和假名與他人互動和往來,其他人雖然不知道真實身分,但是在網路所化身的身分地位,來自創造者自身的努力,以各種競爭或互動建立起專屬的人際關係和聲譽,雖然網路與真實社會生活享有的權利義務不盡相同,但不代表在網路世界努力建立起的聲譽不該保護。
法官認為,英雄聯盟是多人線上戰術遊戲,可匯集不同地區玩家參與,每個賽季均有世界大賽,每場遊戲對戰輸贏均會核算積分,也有檢舉系統管理各帳號言行;累積積分的等級從低至高分為銅、白銀、黃金、白金、鑽石、菁英及大師,也是在這「新社會領域」中的身分地位。
告訴人彭姓男子創立的帳號在白金第三區間,顯然已長時間使用,並已建立專屬聲譽和評價,因此,洪留言張貼「腦麻、你他媽腦殘、還留下你這垃圾禍害人間…」等語,不論在真實社會與網路,都有貶損他人人格意涵,構成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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